【辟謠】7月1日起無個人外匯新規!跨境交易報告及中國版CRS開始實施!
央視新聞客戶端7月1日消息,針對傳言7月1日國家外匯局將出臺一系列新規收緊個人購匯,國家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7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及《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發布的,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真實合規的用匯不受任何影響。外匯局目前沒有涉及個人外匯業務的新規將實施。
此外,傳外匯局7月1日以后,將啟用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書》,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外匯局沒有新版本的《個人購匯申請書》。外匯局對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不變。
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后,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總額之內的購匯;超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
2016年12月30號,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官方網站公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將從2017年7月1號開始實施。新法規定,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以人民幣計價的大額跨境交易報告標準定為20萬元人民幣。
而將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從現行的人民幣20萬元調整為5萬元的原因是,應對越來越高的反洗錢要求,加強現金管理。
外匯局也曾重申新版《管理辦法》主要為加強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不涉及外匯政策調整,對個人年度購匯5萬美元額度沒有影響,對境外旅游和留學用匯也不會產生影響。
對于個人跨境匯款,依據2006年發布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跨境匯款不存在年度額度。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項下合法人民幣收入,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購匯及匯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境內個人辦理購付匯業務時,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也不得用于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銀行據此審核境內個人購付匯交易真實性背景,依法為個人辦理外匯匯出業務。
購匯提款方面,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先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補充:關于《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是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按照“標準”(CRS)的主要內容制定,規定了我國境內金融機構識別非居民賬戶并收集相關信息的原則和程序。即從7月1日起,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將對其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展開盡職調查,并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