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應該弄清的稅務那些事兒!
大多數人都知道美國政府要求其全體公民、居民(包括綠卡持有人),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所獲得的收入,均須向美國國家稅務局申報收入總額,因此對美國產生了“全球征稅、劫富濟貧、苛稅猛于虎”等觀念,尤其是在國內有可觀房產又有意移民美國的申請人,擔心拿到綠卡后資產將大幅縮水。
其實并非如此,大家大可不必過分擔心,只要掌握關鍵的時間節(jié)點、提前做好財產規(guī)劃,就可以輕松做到合理避稅。
申請人在獲得美國移民局的移民批準后,登陸美國之日,新移民才開始履行向美國政府申報資產的義務,而雖然申報資產,但無需繳稅,美國是不會征收已有資產的稅的,只有登陸后這部分資產增值而且變現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繳稅。簡單來說,登陸美國之前,不管你在中國擁有多少資產,只要它們在你移民后不再增值變現,那它就跟美國政府無關。
舉例來說,假定你在國內有2000萬人民幣的房地產出租,每年獲得租金200萬人民幣。一旦你獲得美國綠卡,美國稅務局并不會要求你為2000萬人民幣的房地產交稅,而只會對你的200萬人民幣的租金收入征稅。
按照美國的稅法規(guī)定,作為美國的納稅義務人,必須每年把從“全球各地”取得的收入(包括中國)都誠實地向美國稅務局IRS匯報。從登陸美國這一天起,每年的收入,不管是否在美國境內產生,都必須向美國稅務局匯報。但是要注意,這些不在美國境內產生的收入,在滿足一定境外居住條件的情況下,是有相當大免稅額度可以利用的。
在美國,雖然財產申報比較透明,但稅收的征收也相對非常公平。長期居住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凈收入都有免稅額,這個叫“海外收入抵稅額”。抵稅金額大概是10萬美元每人,若是一對夫婦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則兩人每年共有20萬美元左右的海外稅收免繳聯邦收入稅。
對于已經取得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來說,已經在中國繳納的收入所得稅的部分完全可以從收入計算中去除,無需再向美國納稅。
舉例,如果夫妻兩人都拿到美國綠卡,但因為工作原因長期生活在國內,他們利用白皮書和居住意向,保持長時間生活在工作而不丟失美國綠卡。如果過去一年兩人在中國的工資獎金收入加在一起為150萬元,兩人已經在國內繳納這部分所得稅共30萬元。按照1:6.8的匯率,請問他們夫妻兩人繳納完中國的收入所得稅后,還需要有多少收入需要向美國繳納?答案是一分錢不用繳。
美國的稅收是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家庭年總收入(報稅收入)并非為最后的納稅基礎。在總收入之后,可以減去例外、折扣、擴展項、個人養(yǎng)老金計劃、購房及貸款等等,按照最后的家庭年凈收入來納稅。最有意思的是買石油、天然氣等等的大額投資消費,也可從總收入中減除,不需要納稅。還可成立公司,將家庭部分能與經營相關的花費,計入公司營運費用,減少稅收。例如家庭的旅行費用,IT花費,外出用餐花費等等。
此外,在移民美國后,資產(相對于凈收入來說)只有在一種情況下要繳稅,即當資產變成遺產或者要被贈與他人的時候,贈與人未將財產進行任何提前的規(guī)劃,資產將被視作遺產或者贈與物,征收60%以上的遺產稅或者贈與稅。
建議:決定長期在美國生活的人,是絕對有必要將您的個人家庭稅務問題,委托給一個專業(yè)機構或專業(yè)人員來操辦,這將為您節(jié)約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