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終于出手 看看除要求漲價至135萬之外還說了些啥
美國時間,12日早上8:45分,移民局的EB-5改革,名為: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Modernization(EB-5投資移民現代化) 的法規建議稿,正式在FR網站(www.federalregister.gov)上公布。
在國會狼來了喊過無數遍之后,移民局真的出手了,而且出的是重手。115頁的改革草案,涉及改革的領域為:
1. 優先日維持;
2. 增加最低投資額;
3. TEA 定義流程;
4. 技術變更:
4.1 副申請人的獨立申請;Separate Filings for Derivatives
4.2 面試;
4.3 發放綠卡的流程;
4.4 其他;
改革的要點:
1. 維持優先日:
投資者的I-526獲批之后,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如區域中心關停欺詐等原因),再次遞交申請,則可以維持該優先日。
2. 增加最低投資額:
2.1 非TEA,從100萬漲到180萬;
2.2 TEA,從50萬漲到135萬;(180萬的75%)
3. TEA(目標就業區)定義:
3.1 允許在城鎮層面,符合高失業率要求的話,可以定義為TEA;
3.2 將當前州政府決定TEA定義的權利,收歸移民局;
4. 其他雜項:
綠卡條件解除:建議副申請人的獨立申請條件綠卡解除(I-829),改革I-829面試流程等;
兩大關注點:
I. 漲價,移民局引經據典,出重手。
II. TEA定義,這是城市派和鄉村派爭議焦點,看移民局怎樣建議:
首先,將州政府決定TEA定義的權利,收到聯邦政府-移民局統一管理;
其次,移民局對于TEA的定義標準:
1. 在投資時確認為TEA,可以是鄉村或者1.5倍失業率的城市;
2. 修改鄉村的定義;
3. TEA定義中,增加城鎮;
4. 可以使用連續的多個人口統計區(cense tract),但是要求包含所有與項目所在地相連的人口統計區;
上述第4小點國會兩派的爭議焦點,移民局給出了進一步的指導意見。下面這個是移民局給的圖示案例,對比下,你手頭上的TEA認定信函,你能明白其嚴苛的地方
關于該改革法規的內容,簡單介紹如上,主要是漲價和TEA定義,別的說實話,暫時沒精力關心。
最后,值得留意的是,該法規建議稿名為: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Modernization(EB-5投資移民現代化),是奧巴馬這屆政府的,移民行政改革的措辭(現代化) 。川普大帝,1月20日就上臺了,有些人認為,川普競選中承諾:將會對非國會立法通過的或者非安全事務的行政機構的新法規,發出暫緩執行令。而移民局的EB-5改革法規,就很有可能屬于要被暫停的新法規之列。一個奧巴馬政府的改革計劃,能否被川普政府全盤采納,我們還得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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