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企業家移民續簽,當天獲批!實戰經驗分享!
2018年11月5日,英國移民局調整了簽證的遞交流程,將采集生物信息(按指紋、拍照)的事務外包給了第三方公司Sopra Steria,并且關閉了VIP超級快簽部門(Super Premium Service),從此,企業家簽證的申請人,不管是首簽、續簽或永居,都只能乖乖的走標準通道,標準通道的審核時間是多久呢?平均來說,一般等2到3個月都是正常,有些申請人甚至會等上6個月之久!然而,最近一位客戶,企業家續簽遞交申請后,按完指紋的第3天便收到了BRP卡,是新政策實施以來,獲批速度最快的企業家移民案例。當然,迅速獲批簽證雖然需要一定程度的運氣,但絕對全是偶然,接下來我們就來分析,為什么這位申請人續簽企業家簽證,如此神速的就獲批?
案例分析:
L女士與先生原本在北京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任職資深顧問,2016年,他們決定放棄高薪工作,到英國一圓創業夢。登陸英國后,L女士與先生投資了一家顧問公司,并且在一年后又自行開設了一間畫室,專做藝術教育培訓,他們積極營運,將該項目經營得有聲有色。作為一個合格的申請人,我們需要站在簽證官的角度,以他們的評分標準來衡量評判需要遞交的材料。這次要和大家分享在實戰當中,以及嚴格的移民法條例當中,我們按照PBS積分標準歸納的一些英國企業家移民續簽時需要嚴格注意的問題和經驗。
1. 英語語言成績,10分
語言成績的要求沒什么可再重申的了,L女士與先生是英國一流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不需要提供語言成績證明。然而,如果你首簽提交的是托業成績,那強烈建議請專業律師進行續簽操作,不然將會有很大的拒簽風險。
2. 生活費證明,10分
主申請人和每一個副申請人的生活費,都需要存滿90天。如果不提前準備生活費這部分的存款,將直接面臨拒簽。
3. 20萬英鎊或5萬英鎊的投資證明,20分
除了商業真實性與創造就業機會之外,企業家移民續簽的另一個審核重點是申請人是否在依據規定完成20萬或5萬英鎊的投資。一般來說,證明投資的必要文件包含:
· 由個人帳戶轉帳到公司帳戶的轉賬記錄;
· 會計證明信;
· 公司商業帳戶流水證明資金到帳;
· 審計帳目與未經審計的公司帳目。
除了上述文件之外,根據企業家移民政策的規定,申請人還需要根據幾種不同的投資形式補充相關文件,L女士是通過董事貸款 (Director’sLoan) 的形式將20萬英鎊分別投入兩個公司,這是指申請人作為公司董事,以提供貸款給項目的形式投資到公司。2015年10月29日,移民局針對企業家移民政策進行技術性調整,把以前一些并不明確的條款規定細化到如何用具體材料加以證明,其中便將董事貸款的證明文件加以具體化。簡單來說,以董事貸款進行投資的申請人需要提供一份申請人與公司簽訂的法定協議,該協議必須顯示貸款條款、貸款期限以及需支付的利息,并且明確表示該貸款為無擔保貸款且從屬于第三方債權人。另外,移民法規定,20萬或5萬英鎊需要在規定時間內”fully spent”,許多申請人誤以為這些投資款需要“一次性用完”,然而,此處的“spent”是指,申請人需要依照規定將私人的財產投資到一家或多家英國企業里,真正用于生意發展和拓展,而非將此投資款一次性用完。
4. 六個月內注冊成公司director,20分
這里需要注意,必須要在拿到簽證之后的半年內注冊成一家或多家公司的director。在3年內如果有一段不是這個公司的director的話,那將無法把這個卸任期間的產生的員工的工時算入總共產生的時間里去。L女士入境之后的6個月內將一部分資金投到一間現有公司,并且注冊為該公司director,即滿足此要求,一年后即便再開設新公司,也并不受影響。
5. 在申請時仍然作為director保持商業活動,15分
我們了解到有一些申請人在做續簽的時候,經營著沒有任何商業活動的公司,只是按照以上所述的基本積分標準做申請。在這里不得不提的是,企業家移民中的真實性考核,將會一直作為審核標準反復考察。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不要抱有投機心態,腳踏實地地去做生意就是最好的準備。
6. 創造兩個本地就業崗位,20分
先來看看移民局對于雇傭員工的具體要求:
1. 過去三年內至少有12個月提供兩個全職工作機會
2. 全職工作為30小時/周
3. 被雇傭者必須是歐盟或英國公民或永居身分
工作時數是否可以疊加?
許多申請人在雇傭時數疊加方面依然有所誤解,在此筆者需要提醒大家一個重要時間節點:2014年4月6日。目前大部分進入續簽的申請人都在此結點之前。在此日期之前獲得簽證的申請人可以較為自由的疊加雇傭時數,例如以下任一選擇都算符合要求:
1. 總共1個員工,全職工作24個月或者;
2. 一個員工全職工作6個月,另一個員工全職工作18個月或者;
3. 2個員工,每個人全職工作12個月或者;
4. 4個員工,每個人全職工作6個月。
而2014年4月6日之后獲得T1企業家移民簽證的申請人則需嚴格遵守“至少雇傭2個員工,每個工作崗位至少存在12個月”的要求,不可以多個工作崗位任意疊加,不過,若其中一個員工沒有工作滿一年即離開工作崗位、由另一位新員工替代,那么2位員工的工作時間也可以疊加累計,只要他們是同一個崗位。
如何定義”全職”?
根據內政部的政策定義,每周工作30個小時或以上,就能夠算是全職工作崗位。
我可以雇傭哪些人?
英國藉員工、獲得永居的外籍人士以及EEA National。這里注意,一定要保留所有員工的ID或護照的復印件,如果在申請時找不到,沒有身份復印件的員工將無法被算入總工時。
哪些文件能夠有效證明我創造了足夠的就業機會?
首先,需要證明員工身份,這部分可以提交護照,有效簽證或歐盟出生紙等復印件作為證明。再來,需要證明員工的工作時長,如工資單、表格P11、P45/46、P60,會計證明信等。
FPS是重中之重!
需要注意的是,許多申請人經常忽略提交FPS (Full Payment Submission,完整工資支付信息呈遞表)。實時報稅記錄(RTI,Real Time Initiative)實施后,P35表格已被FPS取代,以證明申請人按時為員工報稅。FPS已經成為了在審核雇傭員工真實性時最重要的考量標準之一!所以一定要注意提早請會計準備出具FPS,避免拒簽危險!以上就是L女士續簽的案例解析。L女士在入境之后,一直在彼得森律師行的協助之下,確保雇用的員工都是符合移民局的要求,公司的業務雖忙,但續簽時提交的文件卻井井有條,每一樣都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請記住,迅速獲批,除了部分靠運氣,案子本身也要直接明了,若是復雜困難的申請,等待時間超過6個月都是有可能的。
除此之外,筆者奉送兩個溫馨提醒:一定要小心創業與加入已有企業的區別!如果加入已有企業,一定要注意同時提供你加入前和加入后的員工雇傭數變化的相應證明。此外,要注意會計服務的重要性,這里面需要不少書面材料的支撐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要想續簽成功,除了真實經營企業之外,還需要細心準備與專業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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