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澳洲后,關于配偶如何申請團聚早知道!
澳大利亞常見的團聚移民分為三大類:境外父母與澳洲子女團聚移民、配偶團聚移民、境外子女與澳洲父母團聚移民。
配偶移民在澳洲團聚移民中的優(yōu)先權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并且政府不設名額限制,也不需要排隊。申請人需要先申請獲得兩年配偶臨時簽證(309簽證),兩年后符合條件再轉(zhuǎn)為配偶永居簽證(100簽證)。
申請配偶臨時簽證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是澳洲公民或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在澳合法居住的新西蘭公民,并作為申請的擔保人。
2、上述婚姻關系必須符合澳洲的法律,這表示若申請人及其擔保人僅16或17歲(有些國家滿16歲就可以結(jié)婚),需要獲得雙方父母的同意。
3、如果是同居關系,這種關系存續(xù)不得少于12個月。
申請配偶永居簽證的基本條件:
1.持有配偶臨時簽證已經(jīng)超過2年。
2.擔保人的擔保維持有效(即配偶沒有撤去擔保)。
3.與擔保人保持真實而長久的關系,共同生活。
根據(jù)移民局公示數(shù)據(jù),目前309配偶臨時簽證的審理周期在11個月左右,100配偶永居簽證的審理周期在15個月左右。
持有309配偶臨時簽證,可以在澳洲居住、工作和學習,可以享受澳洲國民醫(yī)療保險體系(Medicare),但不能領取政府救濟金。獲得100配偶永居簽證后,除了可以在澳洲居住、工作和學習外,還可以享受其它社會福利、并可以為國內(nèi)父母擔保申請澳洲永居簽證。